耶穌證實婚姻聖事  

上期堂區通訊(九月號)刊出有關奇蹟的文章,婚姻與家庭牧民組(堂家組)以耶穌基督所行的第一個奇蹟(若2:1–11)為引點,對婚姻聖事結聚了一些有關資料與堂區教友分享:

成聖的召叫

藉聖洗聖事,每一位基督徒都得到成聖的召叫。而耶穌在教會內所建立的每一件聖事,都是為了賜予信友恩寵,幫助信友走在成聖的道路上。所以,當一對男女決定互訂婚姻盟約,他們是得到了天主的召叫,要在善度婚姻聖事中,生育並教養子女,互愛互助,一起成聖。

天主計劃中的婚姻

聖經是以天主按照自己的肖像,創造男人及女人的故事開始:「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一男一女」。天主祝福他們說:「你們要生育繁殖、充滿大地,治理大地。」(創1:27,28)。聖經確定男女是為了對方而受造的;天主說:「人單獨不好,我要給他造個與他相稱的助手。」(創2:18)。「上主用那由人取來的肋骨,形成了一個女人,引她到人前,人遂說:「這才真是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她應稱為『女人』....為此,人應離開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創2:22–24)

所以我們說,天主是婚姻的創立者。因為婚姻聖召自人的受造起,就已銘刻在男人與女人的本性上。也因為人是按照天主的肖像而造成的,天主是愛,因此,天主所創造的男女,要在相互的愛護中,反映出天主對人類永恒的愛。

在主內的婚姻

耶穌在公開生活之初,應祂母親的請求,在一個婚宴上,行了第一個奇蹟(若2:1–11)。教會視耶穌親臨加納婚宴為對婚姻之美好的肯定,教會也意識到,主耶穌藉親臨加納婚宴的行動所作的宣告:自那時起,婚姻要成為基督臨在的標記。

耶穌在宣講時,也明確地肯定男女之間的婚姻是天主親自結合的、是不可拆散的:「凡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瑪19:6)。耶穌作如此的要求,並不是要加給夫婦一項不能承受的重擔。耶穌來世就是要使被罪惡擾亂的受造界恢復原有的秩序。耶穌要親自賜予人力量和恩寵,使人能善度婚姻生活。

這也就是說,夫婦要藉追隨基督、犧牲自我、背負自己的十字架,來領悟婚姻共融與互愛的本義,並在基督的助佑下,把婚姻的本意生活出來。

教會是在十字架上誕生的;基督是以自己生命的交付與教會,祂的淨配,訂立了新而永久的婚姻盟約。基督在教會內建立的每一件聖事,為信友都是一個標記;聖事不但向信友指出一個事實,並且也使所指出的事實發生。

男女雙方在婚姻聖事中的互愛互助,不但指出基督愛教會的事實,也使基督親臨於教會,親臨於男女雙方的婚姻聖事中,不斷地聖化教會,聖化在婚姻聖事中結合的夫婦。所以,聖保祿宗徒勸勉基督徒說:「你們作丈夫的,應該愛妻子,如同基督愛了教會,並為她捨棄了自己,為聖化她。」(弗5:25–26)

為新婚夫婦祈禱

不同的禮儀傳統,都有很多祝福婚姻及呼求聖神的禱詞,祈求天主賜予新婚夫婦恩寵與福澤,使新婚夫婦領受聖神。聖神是男女雙方互訂婚姻盟約的印記,是他們愛情永不涸竭的泉源,也是他們能持守忠貞的力量

《資料取材》:天主教台北總教區教理推廣組–彭育申修女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