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就有希望(上)  
朱仁愛

◎飛來橫禍

2000年12月14日下午八時十分,我去醫院洗完腎後,騎著機車返家,來往行人不多。面對近日來一連串的不幸遭遇,我在途中尋求心靈的平靜。豈料,忽然有一輛機車,以特技表演的方式,低下頭,飛快抓走夾在我雙腿的包包。閃過腦海,我哭叫著:「不可以!」,一路鳴著喇叭,追趕上去,想告訴他,你搶了一個身心障礙、罹患二個重大疾病(乳癌、洗腎)的可憐單親媽媽,何況求學的小女剛發生車禍,我子宮正大量出血,又即將邁進年關…

我追了一公里,只得放棄,坐在地上哭。為什麼歹徒如此囂張?未來歲月我該怎麼辦?後甲派出所洪姓警員護送我到醫院就診,掏出千元大鈔,勸我不要難過。誠如「天主為你關上一道門,卻為你開啟另一扇窗」;我被一個陌生人搶劫,也被另一個陌生人關心照顧著。

我為了申請新證件、健保卡、殘障手冊…,必須花費許多時間和金錢。最傷痛的莫過於再也不敢晚上洗腎了。

夜晚,躲在家裡看聖經,讀到聖詠六十篇,終於釋懷。可憐的是他,不是我。為了一個包包,他必須冒著生命危險搶奪;(享受不義之財時)心中必充滿罪惡感;若不幸被抓到,還要去坐牢。而我身為基督徒,有幸包容慈愛,時刻依賴天主的保佑,安享平安。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小時候,我出生於天主教家庭。父親教誨女孩應「三從四德」。

婚後,嫁夫隨夫,原來的宗教信仰受到考驗。儘管事事隨著婆婆的意思去作,但難以受到肯定。雖秉承聖經所言: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仍在婆家承受了許多創傷。與婆婆同住一起,婆婆掌權。不能過問外子的薪資。一年只能回娘家一次。懷孕、生兒育女是女人應盡職責,滿月後背著孩子騎著機車,往返26公里的番路上班(從事秘書工作)。

生老二時,被婆家驅逐家門。兩年後,婆家大嫂婚變,奉命回婆家。下班回家最害怕的是看著家人的臉色:婆婆幾句話,丈夫很快就變臉。

不久,丈夫經濟開始呈現狀況。後來竟吃喝瞟賭,棄家庭於不顧,並欠債八千萬。因盜用名下支票,導致信用破產(又是八千萬)。最後鬧婚外情,情婦進駐家裡,為婆家所默認。我被迫只有放棄這樣有名無實的婚姻。婆家不要孩子,付不出贍養費。母子三人身無分文,無家可歸,陷入三餐不繼的困苦生活。幾度絕望,不想活下去。到父親的墳墓嚎啕大哭,請父親帶我離開這個痛苦的世界,但放不下兩個可憐的孩子。最後來到民生路天主堂,陳西修女抱著我說:「想哭就大聲哭罷!這十字架太大了,把一切交給天主罷!」。(未完,下期再續。)

  摘自臺灣天主教主徒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