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的人•愛我的人  



      我是個比較悲觀的人,可能是家庭的原因,我一直不太相信婚姻,我總覺得一個男人不可能一輩子只愛一個女人,精神和身體都不出軌,甚至連所謂的愛情,我都不算是那麼相信。

      現在我有一個男朋友,我能感覺到我愛他遠超出他愛我,當然他對我也很好,但我內心卻總是患得患失,我是個很驕傲的人,但是和他在一起之後我卻總是自卑覺得自己不夠好,我努力配合他,我為他做了很多我之前覺得我根本做不到的事,我不和其他的異性多說一句沒必要的或者曖昧的話,我用心的維持著這段感情,和他在一起我總是會很開心。

      可是我內心總有一個聲音告訴我:他不可能一輩子愛我的,時間久了,我們結婚了,感情淡了,身體或者精神,他總會失守其中的一個。我盡量不去想這些,可這些就是現實,或者說的保守一點,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沒有人能否認。

      我從小就很缺乏安全感,不對任何人敞開心扉,在我意識到我真的很愛現在的男朋友的時候我開始感到不安,我開始抑制自己對他的感情,想他的時候不老打電話給他,不隨便吃醋不特別敏感,雖然我想時時刻刻跟他在一起但我也不粘著他,我想讓自己看上去沒有那麼在乎他,我想把我喜歡他的程度降低到他喜歡我的程度,這樣我才感到安全,我才感到勢均力敵,可是這種抑制很累,有時候會對自己生氣覺得自己沒出息,心裡滿滿的全都是他,想抑制都抑制不了。我條件並不差,喜歡我的追我的男生並不少,可是現在我好像因為跟一個我愛的人在一起了所以我變成了我之前最討厭的樣子。

      如果能重來,我會願意選擇一個更愛我的人,我不會感到不安全,我能分分秒秒的感受到他對我的愛與需要,在戀愛關係中我也能更理性,在遇到一些現實的問題的時候也沒那麼難以接受,也不會因為特別愛他所以變傻變敏感變玻璃心。

      我承認我自私沒有安全感,但是我更喜歡之前理性直率自由的我,而不是現在這個抑制不住自己的少女心總是有意無意的圍著他轉的我。


摘自網絡

若望一書第四章7至19節 (以愛還愛)

可愛的諸位,我們應該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出於天主;凡有愛的,都是生於天主,也認識天主;

那不愛的,也不認識天主,因為天主是愛。

天主對我們的愛在這事上已顯出來:就是天主把自己的獨生子,打發到世界上來,好使我們藉著他得到生命。

愛就在於此:不是我們愛了天主,而是他愛了我們,且打發自己的兒子,為我們做贖罪祭。

可愛的諸位,既然天主這樣愛了我們,我們也應該彼此相愛。

從來沒有人瞻仰過天主;如果我們彼此相愛,天主就存留在我們內,他的愛在我們內纔是圓滿的。

我們所以知道我們存留在他內,他存留在我們內,就是由於他賜給了我們的聖神。

至於我們,我們卻曾瞻仰過,並且作證:父打發了子來作世界的救主。

誰若明認耶 穌是天主子,天主就存在他內,他也存在天主內。

我們認識了,且相信了天主對我們所懷的愛。天主是愛,那存留在愛內的,就存留在天主內,天主也存留在他內。

我們內的愛得以圓滿,即在於此:就是我們可在審判的日子放心大膽,因為那一位怎樣,我們在這世界上也怎樣。

在愛內沒有恐懼,反之,圓滿的愛把恐懼驅逐於外,因為恐懼內含著懲罰;那恐懼的,在愛內還沒有圓滿。

我們應該愛,因為天主先愛了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