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親》  



      六月是我們紀念父親節的月份,在這裡讓我們用一篇小文,題目就叫《我的父親》,來分享對父親的愛:

      當我七歲的時候,我以為我的父親是世界上最聰明的人,他什麼都懂。當我十七歲的時候,我父親卻不見得像我想像的那麼能幹。當我二十一歲比起我來我的父親簡直是一竅不通。當我三十五歲以後他比我想像的懂得多。我今年五十歲,回想起來,我的父親經常都是對的。這是美國的俗語,作父親的永遠是對的,這種話對那些年輕的小孩子,特別是少不經事的少年人,根本就沒有辦法聽下去,因為在他們的思想當中,小時候固然父親是最偉大的,什麼都懂,可是自己進入少年期以後,就覺得父親比起他來一竅不通,並不像他想的那麼能幹。一直到自己為人父了才體會到天下父母心,那個時候他才能夠回想父親經常都是對的。

      每當我們在懷念已過世的父親,感覺到相處時間太過短暫,終於明白到了樹欲靜而風不息,子欲養而親不在的悲痛時,我們也應該懂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道理。在我們的社會當中,還有一些老年人,我們可以當作我們的父親來看待來尊敬,聖經告訴我們在白髮的人面前我們要站起來,我們對他們要尊敬。所以我們飲水思源,我們認祖歸宗,愛我們的父親能夠昇華到愛世界上的老人家、愛我們的天主父。

      這七個兄弟與他們的母親同時被捕,國王以鞭子和牛筋痛打他們,強迫他們吃梅瑟法律禁止吃的「豬肉」。由於他們不願背叛祖先的法律,於是國王命人割下他們的舌頭,分割他們的四肢,並放在熱鍋裡煎熬。兄弟七人,自老大到老么皆一一作個人信仰的宣告:他們相信天主的憐憫;相信遵守天主法律的人雖在現世喪失生命,必要在來世復活得到永生;願天主對猶太人發出的義怒,在他們身上就此止息!當最後一個兄弟尚未受處罰時,國王勸他的母親去說服他吃豬肉,立即能拯救他的性命,獲得富貴榮華、高官厚祿。母親沒有因膽怯私心保存幼兒的生命而聽命行事,反而對么兒曉以大義,要他效法哥哥們視死如歸的行為,好在復活時能光榮地與哥哥同聚。最後這位母親緊隨著七個孩子的殉道,自己也走上致命的道路。

      這位偉大的母親在孩子面對人生最嚴酷的考驗時,沒有失去理智,反而成了他們信仰最好的引導、支持與陪伴者。她自幼教導孩子的信仰,此時在他們身上顯得穩若磐石。他們忠實的信仰終將戰勝現世之死亡,在永生的國度中閃耀永不熄滅的光榮。


摘自網絡

《瑪竇福音》第二十二章34至40節(最大誡命的問題)

法利塞人聽說耶穌使撒杜塞人閉口無言,就聚在一起;他們中有一個法學士試探他,發問說:「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耶穌對他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